[教務課] 99年度第2期PLC自動控制班招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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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訊息 | 2010-07-19 07:37:0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訓中心
PLC自動控制班招訓簡章
一、報名資格
1.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失業者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3.一般國民之失業者,學歷國、高中或專科畢業以上年齡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待業或失業民眾。
二、資格說明
凡符合上述資格,有就業意願及具參訓能力條件之失業者皆可報名參訓,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須持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參訓者於訓練期間不得有在職勞工保險加保記錄;無一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漁會之失業者,得另切結證明確實無工作,據以認定為失業者方可參訓;如隱暪不實,本中心得取消錄取者參訓資格。
三、報名期間
自即日起至99年8月19日(星期四)止。
四、適訓評估甄試日期
99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於本中心進行學科測驗及口試,敬請準時。
五、放榜日期
99年8月20日(星期五)學科測驗及口試後公佈錄取名單,並於本中心網頁公告。
六、報到、新生訓練及開訓日期
99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於本中心辦理報到並舉行新生訓練及開訓典禮。
七、訓練期間
上課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4:30,為日間全日制訓練,課程於99年12月24日結訓。
八、報名地點及方式
(請多利用網路報名)
1.親自報名,本中心地址:台南縣官田鄉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電話:(06)6985945轉218。
2.郵寄報名,請於99年8月1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填寫清楚送達本中心教務課收。
3.線上報名。
◎方式:職訓e網報名
(1).輸入http://www.etraining.gov.tw進入職訓e網。
(2).於網頁上點選「課程資訊」-項下「分區課程清單」-「台南職業訓練中心」後,選擇欲參訓之「課程名稱」,瀏覽課程介紹,點選「我要報名」,登入會員。(如未加入會員者,請先加入職訓e網會員)
(3).不曾報名者,先點選「加入會員」進行註冊,欄位中有■記號者為必填欄位,填寫完成後點選「確認送出」,再進行參訓課程報名。(輸入之密碼請牢記,以便日後查詢課程及確認報名是否完成等須使用密碼。)
九、簡章索取地點
1.本中心及雲嘉南地區公立就業服務站。
2.函索簡章請附回郵信封1個(回郵信封請填寫收件人姓名、住址),逕寄本中心教務課。
3.雲嘉南地區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服務台。
4.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本中心網址:www.tnvtc.gov.tw下載路徑:首頁>職業訓練>自辦訓練>報名表,進行下載。
十、報名注意事項
1.精神障礙者報名時請檢附相關醫療復健機構開立之「精神病患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及「職能評估表」,並由醫師密封寄出該表單。(表單可由臺南職業訓練中心首頁>檔案下載>民眾>精神障礙者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
2.具『非自願性離職失業』身分之勞工欲報名參訓,須先至各公職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職業訓練諮詢後接受推介,再進行線上報名,並將推介單一式三聯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三聯單於99年8月19日(星期四)17:00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現場送達繳交至本中心教務課三合一系統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3.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長期失業者」,係指須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未盡事宜以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為準)
(一)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於本中心開訓前一個月內曾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檢具求職登記記錄者。(欲以長期失業者身分參訓者,請記得先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於開訓後繳交求職登記表)
(二)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自失業者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格認定(即求職登記)之日起,至少前1年未參加勞工保險。
(三)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
十一、參訓注意事項
1.本次辦理甄試、報到、新生訓練及開訓之日期如上述說明,不再以書面另行通知,請報名參訓人員於甄試日期:99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本中心參加甄試,獲錄取學員請於報到日期:99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本中心辦理報到手續。
2.甄試時需攜帶下列物品:
01.國民身分證正本。
02.藍或黑色原子筆。
3.如該班報名人數不足10人則不開班。
4.甄試日期:99年8月20日(星期五)及報到日期:99年8月25日(星期三)當天上午8時,本中心於隆田火車站(後站)備有交通車接送,雲嘉南縣市以外地區學員如需住宿99年8月25日(星期三)報到當天即可辦理住宿。
十二、受訓待遇及義務
1.本中心備有男、女學員宿舍,遠道學員可申請住宿,惟需自備寢具並負擔宿舍清潔費每月新臺幣300元。
2.通勤學員訓練期間搭乘火車者,本中心代為接洽民營客運於隆田火車站(後站)接送學員上下課,但需自行負擔乘車費用。
3.受訓期間所需費用,包含工作服、實習材料費、勞保費均由政府負擔(全民健保請自行投保)。
4.本中心設有膳食管理委員會並備有餐廳供餐,膳食費由學員自行負擔;住宿者供應三餐,每人需預繳1個月膳食費新臺幣2,640元(每日新臺幣120元,一個月以22日計);通勤者僅供中餐,每人需預繳1個月膳食費新臺幣1,100元(每日新臺幣50元,一個月以22日計),例假日及前一晚餐不供膳,於第2次繳交膳食費時依前1個月實際供餐情形將溢繳費用予以扣除。
5.學員一律於中心搭伙,素食學員比照住宿及通勤學員收繳膳食費,因身體狀況須特殊料理無法搭伙者,須提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停伙,經核准後始得自理膳食。另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行準備環保筷及湯匙等可重複使用之餐具,並於用膳後自行清洗保管。
6.本中心除授予學員專業技術訓練外,更重視職場倫理與職業道德之培養及身心體魄之鍛鍊,作息時間及燈火門禁均有規定管制並團體行動,參訓期間一律穿著制服,每日晨間並需參加環境整潔打掃,每週並有勞動服務時間。並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每位學員投保勞工保險,學員需簽定職業訓練契約書遵守約定,因曠缺課超過規定或品行不良而遭退訓者,需賠償訓練期間政府支出之各項費用,有意參訓者務請下定決心,以專心習得專精技術。
十三、輔導就業計畫
1.各班受訓期滿,學術科成績及格學員除頒發結訓證書外並結合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人力銀行、轄區各業廠商等辦理就業媒合活動輔導就業。
2.本中心與南榮技術學院、遠東科技大學、吳鳳技術學院簽訂有「職訓學分認證協議書」,技職院校分別承認本中心職前訓練班學員於本中心接受職前訓練課程之學分,結訓學員於到該技職院校進修時可抵免該項課程學分。
十四、交通路線
1.搭乘火車者:請於隆田火車站下車(區間車、復興號及莒光號)。
2.自行開車者:
北上:中山高永康交流道下轉台一號省道至官田工業區內。南二高烏山頭交流道下左轉,行至T字路7-11超商左轉後前行至紅綠燈右轉直行,依指標指示前行,即可到達。
南下:中山高水上交流道或新營交流道下,轉台一號省道至官田工業區內。南二高烏山頭交流道下右轉,行至T字路7-11超商左轉後前行至紅綠燈右轉直行,依指標指示前行,即可到達。
洽詢專線:06-6985945分機211、218教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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